《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本页给出《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二十二条的条文原文(摘自官方发布文本),并说明其含义与落到 PDF 文档上的处理要点。

一、条文原文

民法典人格权编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二、涉及的处理要点

archive:涉及记录的留存与保管。文档层面应按期限留存且保证可检索、可追溯;版本另存而非覆盖,避免破坏流转留痕。
contract: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与违约责任。文档层面应做条款级审查,关注权利义务、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签署后固化,避免签署后再修改影响完整性。

Bates 编号

涉及该条文的文档处理需求,可从对应的处理能力开始。

Bates 编号

三、文档处理清单

  1. 按留存期限建立台账并定期复核
  2. 版本另存,禁止覆盖原始记录
  3. 合并成套并连续编页便于检索
  4. 签署前对合同条款做风险审查
条文摘录来源:官方发布的法规文本·整理日期 2026-09-02

本页条文为官方文本原文摘录,解释与文档建议基于该条文实际涉及的内容生成。条文引用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

免责声明:本页仅供文档处理作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合规咨询或专业服务。具体适用请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并以届时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官方解释为准。

常见问题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二十二条的原文是什么?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是什么意思?
该条主要规范涉及记录的留存与保管、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与违约责任。具体理解应结合条文原文与上下文,并以官方解释与司法实践为准。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对 PDF 文档有什么影响?
落到文档上主要是:按留存期限建立台账并定期复核;版本另存,禁止覆盖原始记录;合并成套并连续编页便于检索。
条文引用以什么为准?
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本页条文为官方发布文本的原文摘录,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处理相关文档要注意什么?
按最小必要裁剪,敏感字段做不可逆处理而非仅遮盖,处理另存副本并保留原始件。
遮盖敏感内容算处理到位吗?
通常不算。遮盖仅覆盖显示层,底层内容保留时可被还原,难以证明已采取充分措施。
批量文档怎么处理?
批量上传后统一套用规则一次性导出,处理前后各抽查一份确认效果。
本页能替代法律意见吗?
不能。本页仅供文档处理作一般性参考,具体适用请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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