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
本页给出《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的条文原文(摘自官方发布文本),并说明其含义与落到 PDF 文档上的处理要点。
一、条文原文
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
(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
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二、涉及的处理要点
evidence:涉及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与可采性。文档层面应保持原始性,处理另存副本;电子数据注意保留来源、时间与完整性信息。
privacy:涉及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与出境。文档层面应落实最小必要:对外提供前裁剪非必要字段并做去标识化,避免仅遮盖(可还原);清除 metadata 中的作者与路径信息。
Bates 编号
涉及该条文的文档处理需求,可从对应的处理能力开始。
Bates 编号
三、文档处理清单
- 处理另存副本,绝不覆盖原始件
- 保留来源、时间戳与版本信息
- 证据材料连续编页便于引用
- 按最小必要裁剪 PDF 中的个人信息字段
条文摘录来源:官方发布的法规文本·整理日期 2026-09-02
本页条文为官方文本原文摘录,解释与文档建议基于该条文实际涉及的内容生成。条文引用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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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的原文是什么?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
(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
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 第十五条是什么意思?
- 该条主要规范涉及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与可采性、涉及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与出境。具体理解应结合条文原文与上下文,并以官方解释与司法实践为准。
- 第十五条对 PDF 文档有什么影响?
- 落到文档上主要是:处理另存副本,绝不覆盖原始件;保留来源、时间戳与版本信息;证据材料连续编页便于引用。
- 条文引用以什么为准?
- 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本页条文为官方发布文本的原文摘录,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 处理相关文档要注意什么?
- 按最小必要裁剪,敏感字段做不可逆处理而非仅遮盖,处理另存副本并保留原始件。
- 遮盖敏感内容算处理到位吗?
- 通常不算。遮盖仅覆盖显示层,底层内容保留时可被还原,难以证明已采取充分措施。
- 批量文档怎么处理?
- 批量上传后统一套用规则一次性导出,处理前后各抽查一份确认效果。
- 本页能替代法律意见吗?
- 不能。本页仅供文档处理作一般性参考,具体适用请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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