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三条
本页给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三条的条文原文(摘自官方发布文本),并说明其含义与落到 PDF 文档上的处理要点。
一、条文原文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二、涉及的处理要点
archive:涉及记录的留存与保管。文档层面应按期限留存且保证可检索、可追溯;版本另存而非覆盖,避免破坏流转留痕。
Bates 编号
涉及该条文的文档处理需求,可从对应的处理能力开始。
Bates 编号
三、文档处理清单
- 按留存期限建立台账并定期复核
- 版本另存,禁止覆盖原始记录
- 合并成套并连续编页便于检索
条文摘录来源:官方发布的法规文本·整理日期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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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三条的原文是什么?
-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 第三条是什么意思?
- 该条主要规范涉及记录的留存与保管。具体理解应结合条文原文与上下文,并以官方解释与司法实践为准。
- 第三条对 PDF 文档有什么影响?
- 落到文档上主要是:按留存期限建立台账并定期复核;版本另存,禁止覆盖原始记录;合并成套并连续编页便于检索。
- 条文引用以什么为准?
- 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本页条文为官方发布文本的原文摘录,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 处理相关文档要注意什么?
- 按最小必要裁剪,敏感字段做不可逆处理而非仅遮盖,处理另存副本并保留原始件。
- 遮盖敏感内容算处理到位吗?
- 通常不算。遮盖仅覆盖显示层,底层内容保留时可被还原,难以证明已采取充分措施。
- 批量文档怎么处理?
- 批量上传后统一套用规则一次性导出,处理前后各抽查一份确认效果。
- 本页能替代法律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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