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与 PDF 文档合规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本身不规定 PDF 格式,但当相关业务以 PDF 为载体时,它的要求会直接落到文档上:内容是否完整、字段是否必要、能否外发、是否留存可追溯。本页摘录该法规关键条文原文,并逐条说明其对应的文档义务与处理方式。

一、法规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3-07-10
生效日期2023-08-15
发布机关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
类型行政法规
法域:中国 条文规模:本页依据的语料共解析出 24 条条文。条文原文摘录自官方发布的法规文本。

二、关键条文原文摘录

以下条文摘自该法规官方文本,涉及与文档处理、信息留存或义务履行相关的内容:

第4条

第四条 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生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淫秽色情,以及虚假有害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二)在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民族、信仰、国别、地域、性别、年龄、职业、健康等歧视; (三)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五)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11条

第十一条 提供者对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义务,不得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能够识别使用者身份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 提供者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个人关于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其个人信息等的请求。

第7条

第七条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以下称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训练数据处理活动,遵守以下规定: (一)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 (二)涉及知识产权的,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 (三)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增强训练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第9条

第九条 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涉及个人信息的,依法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责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提供者应当与注册其服务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使用者(以下称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19条

第十九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监督检查,提供者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按要求对训练数据来源、规模、类型、标注规则、算法机制机理等予以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1条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三、落到文档上的义务

个人信息:涉及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与出境。文档层面应落实最小必要:对外提供前裁剪非必要字段并做去标识化,避免仅遮盖(可还原);清除 metadata 中的作者与路径信息。
数据安全:涉及数据处理与安全保护义务。文档层面应先做数据定级,按级别决定外发与加密要求;涉及重要数据的文档单独标识、限权访问并留存评估记录。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涉及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文档层面应标识保密等级、裁剪非必要技术细节,并保留访问与外发记录以证明已采取保密措施。
合同文本: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与违约责任。文档层面应做条款级审查,关注权利义务、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签署后固化,避免签署后再修改影响完整性。

AI 脱敏

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涉及的文档处理场景,可先用对应能力处理后再外发或归档。

AI 脱敏

四、文档处理清单

  1. 按最小必要裁剪 PDF 中的个人信息字段
  2. 对身份信息做不可逆脱敏而非仅遮盖
  3. 清除 metadata、批注与隐藏图层
  4. 对 PDF 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定级
  5. 含重要数据的文档单独标识与限权访问

五、常见漏点

整份外发:未按最小必要裁剪,与目的无关的个人信息一并流出。
定级未落地:做了数据分级,但外发流程未按级别区分,定级形同虚设。
外发无记录:无法证明外发范围与对象,事后举证困难。
口头约定无凭据:关键权利义务未写入合同,事后难以主张。
仅做遮盖:遮盖层下内容保留,可被还原,难以证明措施充分。
条文摘录来源:官方发布的法规文本·整理日期 2026-09-01

本页条文为官方文本的原文摘录,文档处理建议基于该法规实际命中的义务域生成,非通用模板套用。条文引用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

免责声明:本页仅供文档处理作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合规咨询或专业服务。具体适用请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并以届时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官方解释为准。

常见问题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 PDF 文档有什么要求?
该法规规范的是个人信息处理,并不直接规定 PDF 格式。但当相关业务以 PDF 为载体时,要求会落到文档上:内容是否完整、字段是否必要、能否外发、是否留存可追溯。本页上方摘录的条文即为与文档处理最相关的部分。
含个人信息的文档外发前要做去标识化吗?
若外发目的不需要识别到特定个人,应按最小必要原则去标识化。仅遮盖通常不够——底层内容保留时可被还原,难以证明措施充分。
去标识化和匿名化是一回事吗?
不是。去标识化后借助额外信息仍可能识别到个人,仍受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约束;匿名化后无法识别且不能复原,通常不再属于个人信息。多数脱敏实践属于前者。
怎么判断文档属于哪一级数据?
按数据的重要程度与一旦泄露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级,并参考所属行业的重要数据目录与识别标准。定级后应对应不同的外发与加密要求,定级而不落地等于没有定级。
含重要数据的文档能外发吗?
需先判断外发目的与接收方,并按最小必要裁剪;涉及出境的应确认适用的出境路径。建议加密并保留外发记录。
技术文档外发前要裁剪什么?
裁剪配方、工艺参数、成本结构、客户与供应商明细等非必要商业秘密字段,做不可逆处理,并标注保密等级与使用限制。
怎么证明已采取保密措施?
通常需要组合证据:保密标识、加密与权限控制、限制访问与外发范围、保密协议,以及访问与外发日志。单一措施尤其是仅口头要求往往不足。
本页摘录的条文来源可靠吗?
条文原文摘自该法规的官方发布文本,本次共解析出 24 条。条文引用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
本文能替代法律意见吗?
不能。本页仅供文档处理作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合规咨询。具体适用请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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