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本页给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条文原文(摘自官方发布文本),并说明其含义与落到 PDF 文档上的处理要点。
一、条文原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涉及的处理要点
contract: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与违约责任。文档层面应做条款级审查,关注权利义务、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签署后固化,避免签署后再修改影响完整性。
archive:涉及记录的留存与保管。文档层面应按期限留存且保证可检索、可追溯;版本另存而非覆盖,避免破坏流转留痕。
AI 合同审查
涉及该条文的文档处理需求,可从对应的处理能力开始。
AI 合同审查
三、文档处理清单
- 签署前对合同条款做风险审查
- 签署后固化文档,避免后续改动
- 保留合同版本与签署记录
- 按留存期限建立台账并定期复核
条文摘录来源:官方发布的法规文本·整理日期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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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原文是什么?
-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第二十六条是什么意思?
- 该条主要规范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与违约责任、涉及记录的留存与保管。具体理解应结合条文原文与上下文,并以官方解释与司法实践为准。
- 第二十六条对 PDF 文档有什么影响?
- 落到文档上主要是:签署前对合同条款做风险审查;签署后固化文档,避免后续改动;保留合同版本与签署记录。
- 条文引用以什么为准?
- 以官方最新有效文本为准。本页条文为官方发布文本的原文摘录,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 处理相关文档要注意什么?
- 按最小必要裁剪,敏感字段做不可逆处理而非仅遮盖,处理另存副本并保留原始件。
- 遮盖敏感内容算处理到位吗?
- 通常不算。遮盖仅覆盖显示层,底层内容保留时可被还原,难以证明已采取充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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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量上传后统一套用规则一次性导出,处理前后各抽查一份确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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